梅山12个岗位,就等你来!
| 招商动态 |20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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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
(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梅山保税港区)
企业化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是宁波市委市政府为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打造“港口经济圈”的核心载体,包括一个国家级保税港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和一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宁波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区域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体制和“市里领导、北仑统筹、相对独立”的管理模式。为适应区域形势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名,实行企业化管理,人员编制为企业编制。
二、应聘条件及说明
(一)应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和工作(工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日;
(六)详细岗位及要求请点击下图。
▲点击查看大图
1.35周岁以下指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30周岁以下指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2.英语四六级要求英语四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对于在英语母语国家留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作英语四六级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5月9日9时--5月13日17时。
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点选“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招聘工作人员”开始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5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者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5月16日9时--5月20日17时。
招录单位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审查,招聘方有权根据报考者提交的个人资料和招录人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5月26日9时--5月28日9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5月28日(周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一门,招商岗位、工程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及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结束后,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相关证件。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证件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在宁波人才网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将以1:1的比例予以递补。
(六)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评委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七)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人力社保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九)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情况的,将以1:1的比例予以递补。
(十)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由企业化用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考指标将在宁波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三)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人才网、北仑人才网和管委会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四)笔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咨询